一、国际数据交易市场发展经验对我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具有借鉴意义
(一)多元交易模式在疫情中对经济拉动作用显著。国际数据交易市场形成较早,早在20世纪50年代便出现了信息经纪人职业,随着20世纪后期互联网和数据存储科技的出现,国际数据交易市场逐渐演变成了如今以数据经纪商(B2B2C分销集销混合模式)为主导,以C2B分销模式和B2B集中销售模式为核心,直接交易、开放数据、订阅及免费增值模式为辅的多元化数据交易模式。上述交易模式能够充分且灵活适应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市场,对可靠性强、安全性高、类型多样化数据的获取和使用需求满足度高。2020-2022年疫情期间,得益于远程协同办公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应用高度依赖,数据服务渗透率不断提高,数据需求猛增,美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三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76.85%。欧盟数据交易市场规模2023-2028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25.81%,市场空间持续扩大。
(二)数据经纪商立法及透明监管是安全高效市场的有力保障。欧盟最早进行体系性构建,通过《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确定了“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确权以及交易双方的权利架构。美国相继出台《数据经纪人责任制与透明法案》《数据经纪商法案》《2019年数据经纪商法案》等法案,赋予个人数据知情权、决定权和退出权,确立年度登记注册等旨在提高数据经纪业行业透明度的制度。2021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上报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事故,否则将对其传讯调查。行业立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方式保障交易市场有法可依、数据交易安全可控。
(三)高度规范的数据流通市场促进数据交易企业高速发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规定数据交易企业仅允许保存业务所需数据,数据交易经纪企业必须与数据来源企业签署书面合同,以确保数据来源于各级政府、同行共享和商业交易等正规渠道。欧盟设立欧洲数据创新委员会,推动各领域数据源标准统一,并设立信息点负责各成员国的数据协调等工作,围绕工业、绿色协议、移动、卫生、金融、能源、农业等九大核心领域建设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支持数据使用和交换的配套工具和基础设施,打造可用、可信的欧洲数据池,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尤其注重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数据开放。这种规范企业并促进数据流通共享,建立可信数据池的政策手段,极大促进了美国及欧盟数据交易企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交易产品丰富度及服务效率仍需提升。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虽发展多年,但所提供数据产品较为单一,且内容不够丰富,多集中于源数据分析结果、API接口调用、数据服务、解决方案等产品,以及数据定制、数据标注、数据治理、算法建模等增值服务。数据交易模式多为数据提供方与数据需求方一对一沟通、定制并确定最终交易,其过程效率较低,不利于培育高效的数据交易市场。
(二)数据交易市场政策及标准体系仍待健全。数据交易涉及清洗加工、确权、定价、互信、监管等多个环节,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政策及标准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数据交易安全与合规监管规范、数据资产评估与安全管理指南等相关标准体系仍处于空缺状态,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等政策制度仍不够完善,数据产品定价估值模式尚未达成共识,数据交易过程质量和安全统一管理难度较大,交易市场建设仍待完善,直接影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三)数据交易体系及激励机制支撑作用亟待加强。目前我国80%的数据企业集中于数据咨询服务、资源集成、加工处理环节,市场需求不足、配套设施待完善等问题导致数据企业类型分布不均,数据交易体系尚未对数据企业发展起到足够的支撑作用。此外,因数据交易技术支撑企业受限于大量资金投入需求,而相关支持无法完全减少前期技术投资成本,一些技术难度高、回报周期长的数据交易技术研发项目无法得到有效的激励,数据交易企业和市场高质量发展均受到限制。
(一)丰富数据交易及服务产品品类,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具有政府公信力的公共数据运营授权平台,鼓励数据交易企业以营销类产品为主,拓宽线上线下营销及追踪数据产品、行业市场分析产品、人员搜索产品新品类,丰富数据交易产品品类,提升数据服务品质,通过提高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激发数据生产要素创新活力,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数据交易安全合规等制度,保障交易市场安全稳定。加快数据交易过程中各环节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出台面向不同行业领域及应用范围的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标准及制度,加速出台数据资产评估国家及行业标准,完善数据交易行业透明度法律法规。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中国与国际数据交易产品及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互认,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以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化的动力与活力。
(三)专项政策和自主创新结合,做大做强数据交易企业。从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体系入手,加快完善一体化市场定价、场内场外及跨境交易体系,并以减免征税、金融扶持手段创新激励机制,鼓励数据交易创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延长其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实施期限,并对成功获得研发创新成果的企业减免或者免收增值税。建立扶持基金,重点扶持具有创新技术应用或商业模式的代表性企业,针对专攻数据交易且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提供专属融资支持。通过专项政策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塑造数据交易市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